臺灣證券市場的開創 年代:1961
政府為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,於42年1月發行土地實物債券,並將臺泥、臺紙、農林、工礦等四大公營事業的公司股票搭配補償給地主,做為收購土地的補償代價。此項債券及股票連同政府前此發行的愛國公債,開始在市面流通,代客買賣證券的行號應運而生,惟因其交易處所過於分散,管理不易,市場積弊甚多,為能有效管理監督,遂有籌備證券交易所之議。50年10月23日籌設中的證交所依法舉行發起人會議,並於同月底舉行第一屆第一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,經選舉辜振甫先生為董事長,聘請袁則留先生為總經理、蔡同璵先生為副總經理,並依法呈請核准,證交所遂告成立,而於51年2月9日正式開業。